2026年5月21日,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,因菲律宾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发生猪瘟疫情,为防范疫病传入、保障我国畜牧业及生物安全,即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菲律宾输入猪、野猪及其相关产品(含未经加工或可能传播疫病的加工品);同时禁止寄递或携带此类物品入境,违者一律退回或销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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