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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4月1日起全国推广跨境电商出口跨关区退货
亿恩网| 2026-03-16 09:02:40

自2026年4月1日起,海关总署将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(9610模式)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。该模式允许退货商品跨关区退回至具备资质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,仅限开展9610业务的企业适用。企业须具备独立作业功能区,并实现生产系统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或数据开放。此举旨在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流程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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