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8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《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838号(商贸监管类151号)提案答复的函》,对《关于将食品用香料与食品添加剂分开管理的提案》进行答复: 一、关于食品用香料与食品添加剂分开管理。食品用香料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,我委将会同监管部门做好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,通过开展行业调研,听取相关部门、协会学会、企业及专家等各方意见,进一步论证将食品用香料与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分开管理的科学性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。 二、关于优化食品用香精生产许可制度,加强食品用香精产品监管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食品添加剂产品特点和监管实际,研究制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,细化食品用香精产品配方审查要求,已于2024年完成公开征求意见,正在对重难点问题深入研讨、开展补充调研。 三、关于推动食品用香精香料行业自律与标准建设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,积极参与标准制定、修订工作。目前,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正在组织修订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》(GB 30616),进一步规范食品用香精管理。(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)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《关于将食品用香料与食品添加剂分开管理的提案》进行答复
2025-09-10 19:00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