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品牌协会(Markenverband)、零售协会(HDE)与消费者组织联合会(vzbv)首次联合要求:任何在欧盟市场销售的供应商都必须在欧洲境内具备可追责主体,仅靠加强监管不足以应对2025年估计59亿件小包裹的规模。非欧盟卖家须指定注册代表,平台须在商品上线前核验其注册状态;若卖家未设责任主体且平台未尽核验义务,平台应自行承担责任。三大协会呼吁德国联邦政府推动在欧盟层面立法。该主张若落地,将显著抬高中国跨境卖家与出口平台的欧盟准入合规成本。
德国三大行业协会联合要求:第三国卖家须在欧盟设立"责任地址"
2026-10-10 11:0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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